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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金海与康燕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余金海,男,1995年8月6日出生,汉族。被告:康燕,女。原告余金海与被告康燕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18日立案。原告余金海于2016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余金海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2018-08-02
唐忠安与曹春林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唐忠安,男,1989年5月7日出生,灵活就业者,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被告:曹春林,女,1964年3月21日出生,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本院在审理原告唐忠安诉被告曹春林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唐忠安于2016年12月9日当庭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曹春林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唐忠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
2018-08-02
卢剑玮与许正贵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原告:卢剑玮,男,1987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江苏省东台市。委托诉讼代理人:夏剑峰,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晓君,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许正贵,男,1967年9月2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原告卢剑玮与被告许正贵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1日立
2018-08-02
郑杰林与马新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郑杰林,男,1973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银屏镇。委托代理人,郑皓,男,系郑杰林直系亲属。被告:马新勇,男,1971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沛县。原告郑杰林与被告马新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2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
2018-08-02
陈金花与杜宝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之一原告:陈金花,女,1985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被告:杜宝杰,男,1985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原告陈金花与被告杜宝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9日立案。陈金花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陈金花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的意思表
2018-08-02
陆善鑫与李帅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陆善鑫,男,1994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被告:李帅,男,1990年9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雎县。原告陆善鑫与被告李帅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9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4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陆善鑫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2018-08-02
余金海与孙鹏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余金海,男,1995年8月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仙游县。被告:孙鹏。原告余金海与被告孙鹏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21日立案。原告余金海于2017年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余金海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
2018-08-02
柯东与刘决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柯东,男,1983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被告:刘决心,男,1992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南省新邵县。原告柯东与被告刘决心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0日立案后,原告柯东于2017年8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柯东以庭外自行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回
2018-08-02
樊勇军与廉英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樊勇军,男,汉族,1979年12月29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被告廉英杰,男,汉族,1962年5月28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在北京市西城区。本院受理的原告诉被告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定于2017年3月10日上午9时15分在观澜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樊勇军作为本案原告经本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2018-08-02
代国海与叶新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之一原告代国海,男,1987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被告叶新文,男,1987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南雄市。本院在审理原告代国海诉被告叶新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代国海于2017年7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代国海提出撤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
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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