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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跃丰与许金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毛跃丰。被告:许金堆。本院在审理原告毛跃丰与被告许金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毛跃丰于2016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期间,原告毛跃丰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毛跃丰撤回起
2018-08-02
原告刘倩倩诉被告曾祥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刘倩倩,女,1986年10月2日生,汉族,居民,住南京市秦淮区。被告:曾祥标,住所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经营者:曾祥标。本院在审理原告刘倩倩诉被告曾祥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刘倩倩于2017年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刘倩倩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18-08-02
何旺来与孙慧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何旺来,男,汉族,1983年9月15日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现住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被告:孙慧,男,汉族,1964年10月5日生,住吉林省抚松县,原告何旺来诉被告孙慧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何旺来于2017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8-08-02
刘胜英与深圳市安来平商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胜英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安来平商贸有限公司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7)鲁1481民初162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
2018-08-02
毛跃丰与陈玉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毛跃丰。被告:陈玉顺。本院在审理原告毛跃丰与被告陈玉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毛跃丰于2016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期间,原告毛跃丰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毛跃丰撤回起
2018-08-02
谷捷与陈少红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谷捷,男,1986年11月15日出生,住北京市通州区。被告:陈少红,女,1965年11月6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原告谷捷与被告陈少红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8日立案。原告谷捷于2017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谷捷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并无不妥。依照《中
2018-08-02
郑皓与吴小剑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郑皓,男,1998年6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巢湖市,现居住于安徽省怀宁县,被告:吴小剑,男,1986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汀县,原告郑皓与被告吴小剑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4日立案。原告郑皓于2017年8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郑皓申请撤诉,属于自行处分其
2018-08-02
黄鑫与张枢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黄鑫,男,1997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委托代理人黄俊兴,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委托权限特别代理。被告:张枢,男,1997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所江苏省射阳县。原告黄鑫与被告张枢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7日立案。原告于同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
2018-08-02
代国海与魏创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代国海,男,1987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被告魏创滨,男,1999年9月29日出生,汉,住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本院在审理原告代国海诉被告魏创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代国海于2017年6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代国海申请撤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
2018-08-02
陈都与马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陈都,男,农民,住安徽省怀宁县。被告:马杰,男,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原告陈都与被告马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5日立案。原告陈都于2016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陈都申请撤诉,属于自行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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