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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祁文斌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强东。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祁文斌。原审被告: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强东。上诉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2016)浙0122民初169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上诉
2016-10-08
孙丁丁与嘉兴市凯力塑业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孙丁丁。被执行人嘉兴市凯力塑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渔谣路。法定代表人朱炳,总经理。孙丁丁与嘉兴市凯力塑业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熟海民初字第00588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被告嘉兴市凯力塑业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孙丁丁货款人民币8990元,并赔偿原告
2016-10-08
葛祥林与义乌市赵茜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原告:葛祥林,居民。被告:义乌市赵茜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法定代表人:李冬辉,该公司负责人。原告葛祥林与被告义乌市赵茜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义乌赵茜百货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许园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16年3月30
2016-10-08
古绪明与许庆玲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古绪明,男,1953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委托代理人:许和平,安徽许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许庆玲,女,1957年9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现住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委托代理人:桂兆金,安徽良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古绪明与被告许庆玲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6-10-08
徐大江与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6民辖终1401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定代表人:金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徐大江,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上诉人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驳回其管辖权异议的(2015)穗天法民二初字第271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2016-10-08
麦俊熙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6民辖终1402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刘强东。委托代理人:王坤,该司职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麦俊熙,住广东省封开县。上诉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司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驳回其管辖权异议的(2015)穗天法民
2016-10-08
麦俊熙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6民辖终1403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刘强东。委托代理人:王坤,该司职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麦俊熙,住广东省封开县。上诉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司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驳回其管辖权异议的(2015)穗天法民
2016-10-08
王会勇诉大连正和顺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王会勇,男,1989年2月20日出生,职业不详。被告大连正和顺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市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378号。法定代表人海洋,职务不详。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会勇诉被告大连正和顺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会勇于2016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王会勇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向
2016-10-08
沈谭晨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原告:沈谭晨。委托代理人:俞张茜,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1号2层。法定代表人:陈华。本院在审理原告沈谭晨诉被告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自
2016-10-08
沈谭晨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原告:沈谭晨。委托代理人:俞张茜,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1号2层。法定代表人:陈华。本院在审理原告沈谭晨诉被告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自
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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