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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谭晨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原告:沈谭晨。委托代理人:俞张茜,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1号2层。法定代表人:陈华。本院在审理原告沈谭晨诉被告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自
2016-10-08
沈谭晨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原告:沈谭晨。委托代理人:俞张茜,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共和西路1号2层。法定代表人:陈华。本院在审理原告沈谭晨诉被告广东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自
2016-10-08
王涛与广州心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2016民初8216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王涛,身份证住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被告:广州新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增城新塘镇创业大道161号。法定代表人:邢乐成。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涛诉被告广州新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涛于2016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6-10-08
程明与广州泽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程明。被告:广州泽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乡乡。本院在审理原告程明诉被告广州泽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程明于2016年6月13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程明的上述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行使处分权,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
2016-10-08
黄章武与长春市百康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今良食品技术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黄章武,男,1992年7月25日出生,汉族。被告长春市百康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3-21B栋厂房。法定代表人巴清林。被告上海今良食品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弄3号12a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27244313。法定代表人陈伟。本院审理的原告黄章
2016-10-08
王涛与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2016民初2580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王涛,身份证住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被告: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法定代表人:刘强东。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涛诉被告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涛于2016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2016-10-08
陈彩云与上海乘岑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闽0206民初2715号之一原告陈彩云,女,1986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被告上海乘岑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青高路368号3幢0278室。法定代表人卢勇平。本院在审理原告陈彩云与被告上海乘岑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陈彩云于2016年6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2016-10-08
关君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关君。委托代理人石峰。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强东。委托代理人郭星,系该公司员工。本院在审理原告关君诉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6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民事
2016-10-08
石峰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石峰。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强东。委托代理人郭星。本院在审理原告石峰诉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6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民事权利作出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
2016-10-08
黄文刚与上海易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诺天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2016民终12198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易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王影。委托代理人:李海文,该公司职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文刚,住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原审被告:诺天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哈维•卡米尔(HARVEYKAMIL)。原审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
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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