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恶插件
VIP充值
商家互助
反恶工具
反恶资料库
JD平台反恶联盟
订购后自动排查订单的可疑买家
快手平台反恶联盟
订购后自动排查订单的可疑买家
服务市场反恶联盟讨论
我要吐槽
极限词查询
2022年极限词排查
可疑买家举报软件
免注册登陆一键举报到多平台
反恶工具讨论
我要吐槽
欢迎您!
VIP充值
加入VIP让你安心做电商
购买子账号
子账号不够?来这里买
免费用VIP
想免费用VIP?来这里
我要举报
举报遇到的可疑买家
退出登录
个人中心
登录
注册
微信客服
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
17679188102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公众号
小程序
抖音号
返回顶部
反恶资料库首页
>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
裁判文书
法律文书
周文雄与广州市品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2016民初759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周某雄,住福建省惠安县。委托代理人:李梅,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广州市海珠区。法定代表人:林某豪,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崔某强,系被告工作人员。本院受理原告周某雄诉被告广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广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
2016-10-11
卢孟泽与广州市品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2016民初757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卢孟泽,住浙江省平阳县。委托代理人:李梅,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州市品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广州市海珠区。法定代表人:林荣豪,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崔宝强,系被告工作人员。本院受理原告卢孟泽诉被告广州市品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广州市品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
2016-10-11
王志平与广州市品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2016民初756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王志平,现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委托代理人:李梅,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州市品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广州市海珠区。法定代表人:林荣豪,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崔宝强,系被告工作人员。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平诉被告广州市品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广州市品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答辩
2016-10-11
江金龙与广州天金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天金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2016民初474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江金龙,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被告:广州天金××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荔湾区。法定代表人:黄岳招,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黄智鑫,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州天金××药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营业场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上路一横路1号广百尚宜国际保健精品城负一层02号商铺。负责人:周镇旭。本院在审
2016-10-11
庄阳与顾红敏、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庄阳,个体工商户。被告顾红敏,余项不详。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1幢6楼601室。法定代表人陆兆禧,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黄修典,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庄阳与被告顾红敏、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庄阳向本院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顾红敏
2016-10-11
李冬冬诉福州金麦克乐器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原告:李冬冬。被告:福州金麦克乐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冬冬与被告福州金麦克乐器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李冬冬以其与被告已达成庭外和解为由,于2016年3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本院认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本案中原告的申请符
2016-10-11
赖春诉杭州万宝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赖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万宝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万宝。委托代理人:于治,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兆禧。委托代理人:余鸣章,浙江海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赖春因与被上诉人杭州万宝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公司)、浙
2016-10-11
董帅军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董帅军。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兆禧。委托代理人肖强、李红燕。原告董帅军诉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帅军,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肖强、李红燕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董帅军
2016-10-11
江金龙与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2015民一初1941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江某,男,1984年出生,汉族,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被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56号楼第11层1101。法定代表人:安某,职务:总裁。被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护林路1199号1号楼。负责人:李某。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陈文戈、吴
2016-10-11
江金龙与兰州易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江金龙。被告兰州易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定代表人茹辉。被告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定代表人贾孝荣。委托代理人田国平,甘肃致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江金龙诉被告兰州易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
2016-10-11
上一页
1
2
...
539
540
541
542
543
544
545
...
581
582
下一页
为反恶联盟
提宝贵建议、投诉
如果您对反恶联盟有任何建议或投诉都可以在右边输入
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为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