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恶插件
VIP充值
商家互助
反恶工具
反恶资料库
JD平台反恶联盟
订购后自动排查订单的可疑买家
快手平台反恶联盟
订购后自动排查订单的可疑买家
服务市场反恶联盟讨论
我要吐槽
极限词查询
2022年极限词排查
可疑买家举报软件
免注册登陆一键举报到多平台
反恶工具讨论
我要吐槽
欢迎您!
VIP充值
加入VIP让你安心做电商
购买子账号
子账号不够?来这里买
免费用VIP
想免费用VIP?来这里
我要举报
举报遇到的可疑买家
退出登录
个人中心
登录
注册
微信客服
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
17679188102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公众号
小程序
抖音号
返回顶部
反恶资料库首页
>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
裁判文书
法律文书
张敏与上海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张敏。被告上海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法定代表人牟贵先,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雪莲。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敏诉被告上海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被告已达成案外和解,原告张敏于2016年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
2016-10-11
林贞潮与广东晶东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2016民辖终347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萝岗区。法定代表人:刘强东,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索士余,系该公司职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林贞潮,身份证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诉人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驳回其管辖权异议的(2015)穗云法民二初字第2650号-1民
2016-10-11
唐桐宁与广州市品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2016民初755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唐某宁,住广东省遂溪县。委托代理人:李梅,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广州市海珠区。法定代表人:林某豪,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崔某强,系被告工作人员。本院受理原告唐某宁诉被告广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广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
2016-10-11
邱兵与徐州汇尔康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健得丰食品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邱兵。被告:徐州汇尔康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G)。法定代表人:李井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林林,职员。被告:安徽健得丰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杨建设。委托代理人:冯高荣,安徽梨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博,职员。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
2016-10-11
姜会林与上海丰界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姜会林。被告上海丰界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卫昌路293号2栋2730室。原告姜会林诉被告上海丰界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书面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申请对被告撤回起诉,系对权利的自我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2016-10-11
孙丁丁与福建省安溪县九吉茶叶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孙丁丁。被告福建省安溪县九吉茶叶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安溪县特产城一期3号楼148店。法定代表人施乐平。原告孙丁丁诉被告福建省安溪县九吉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吉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2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丁丁出庭参加了诉讼,
2016-10-11
郝延王与湘西自治州好食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郝延王被告:湘西自治州好食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郝延王诉被告湘西自治州好食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
2016-10-11
刘燕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燕,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XX园XX号XX中心XX室。委托代理人姚爱武(系刘燕丈夫),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X街XX号XX城XX中心XX层。法定代表人雷军,董事长。上诉人刘燕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
2016-10-11
李晓东与王清英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原告李晓东,男,47岁。被告王清英,女,76岁。在本院审理原告李晓东与被告王清英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李晓东于2016年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李晓东自愿要求撤回对被告王清英的诉讼请求,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五)项
2016-10-11
孙丁丁与广州市康力士保健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孙丁丁。被告广州市康力士保健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3-15号3021房。本院在审理原告孙丁丁与被告广州市康力士保健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孙丁丁于2016年2月25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且已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孙丁丁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6-10-11
上一页
1
2
...
535
536
537
538
539
540
541
...
581
582
下一页
为反恶联盟
提宝贵建议、投诉
如果您对反恶联盟有任何建议或投诉都可以在右边输入
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为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