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强与杭州雅依格家具有限公司、王美娇等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上诉人陈海强系专利号ZL20113011××××.6、外观设计名称床(8006)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其指控上诉人王美娇经营的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依漫尔登家具厂是被控侵权产品的制造者,原审被告雅依格公司及郭剑飞则是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与许诺销售者。本案属涉及网络购物行为的侵权纠纷。计算机操作者汪恩民在安徽省安庆市通过“天猫商城”网络平台,用支付宝进行交易,向雅依格公司下订单,卖家包邮。被上诉人陈海强对网上购买被控侵权产品的过程进行全程公证和产品封存。上述事实证明安徽省安庆市是本案涉嫌侵权专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