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恶插件
VIP充值
商家互助
反恶工具
反恶资料库
JD平台反恶联盟
订购后自动排查订单的可疑买家
快手平台反恶联盟
订购后自动排查订单的可疑买家
服务市场反恶联盟讨论
我要吐槽
极限词查询
2022年极限词排查
可疑买家举报软件
免注册登陆一键举报到多平台
反恶工具讨论
我要吐槽
欢迎您!
VIP充值
加入VIP让你安心做电商
购买子账号
子账号不够?来这里买
免费用VIP
想免费用VIP?来这里
我要举报
举报遇到的可疑买家
退出登录
个人中心
登录
注册
微信客服
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
17679188102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公众号
小程序
抖音号
返回顶部
反恶资料库首页
>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
裁判文书
法律文书
陈都与谭莉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陈都,被告:谭莉芸。原告陈都与被告谭莉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9日立案。原告陈都于2016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陈都申请撤诉,属于自行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都撤回起诉。案件
2018-08-02
杜晓光与赵晓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杜晓光,男,1979年7月19日生,汉族,住滑县。被告赵晓晓,女,1990年6月10日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本院审理原告杜晓光诉被告赵晓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杜晓光于2017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杜晓光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
2018-08-02
徐文皖与李洁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徐文皖,女,汉族,1988年5月27日出生,住镇江市。被告:李洁,女,1986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原告徐文皖与被告李洁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7日立案受理后,原告徐文皖于2017年8月17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徐文皖已经与被告李洁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原告徐文皖
2018-08-02
王海与骆晓东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王海。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译丹(原告所在单位推荐),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助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维(原告所在单位推荐),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助理。被告:骆晓东。原告王海与被告骆晓东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6年7月26日立案。原告王海于2016年8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
2018-08-02
陈延雷与海尔集团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陈延雷。被告海尔集团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1号。本院在审理原告陈延雷诉被告海尔集团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海尔集团公司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延雷撤
2018-08-02
陈宇与邢若南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陈宇。被告:邢若南。原告陈宇与被告邢若南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4日立案。原告陈宇于2016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陈宇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应当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宇撤诉。案件受理费179元,减
2018-08-02
叶良志与吴丹丹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叶良志。被告:吴丹丹。本院在审理原告叶良志与被告吴丹丹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叶良志于2017年1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该撤诉申请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叶良志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用25元,由原告叶良志负担
2018-08-02
齐忠臣与李晓方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齐忠臣,男,1964年10月8日出生,住北京市大兴区。被告:李晓方,男,1980年11月22日出生,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原告齐忠臣与被告李晓方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30日立案受理。2017年11月13日,原告齐忠臣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2018-08-02
齐忠臣与刘利萍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齐忠臣,男,1964年10月8日出生,住北京市大兴区。被告:刘利萍,女,1987年8月18日出生,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本院在审理原告齐忠臣与被告刘利萍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齐忠臣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审判员郝文婷二〇一七年十月十
2018-08-02
唐某某诉陈某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唐某某。被告:陈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唐某某诉被告陈某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唐某某于2017年3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唐某某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2018-08-02
上一页
1
2
...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
581
582
下一页
为反恶联盟
提宝贵建议、投诉
如果您对反恶联盟有任何建议或投诉都可以在右边输入
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为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