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食品分装加工及分装食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310号)福建省卫生厅:你厅《关于食品分装加工及分装食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闽卫法监〔2004〕1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指一切从事食品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以大包装食品为原料直接通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