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19年11月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肖亚庆 2019年11月21日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公布)第一条 为了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