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是否列入中国药典来作为判定某种物质是否属于药品的法定依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沪01民终1397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西复真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吉州六路。法定代表人:陈少波,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昌红,男,江西复真药业有限公司工作。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麟祥,男,1983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上诉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