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处理了一起因消费者依据电商平台规定申请“仅退款”而引发的争议案件。唐女士在一家店铺购买了一个女包,支付了56.72元。收到商品后,她以“未收到商品”为由在平台上申请了“仅退款”。该店铺所属公司不同意此申请,并建议唐女士退货退款。在双方协商期间,平台介入并批准了唐女士的“仅退款”申请。退款后,该公司多次联系唐女士要求其退回商品或支付货款,但唐女士未予回应。该公司随后将此... 登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