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大代表王波提出了一项新建议,主张在开展打假活动前需向当地政府机构报备,目的是减少所谓的“恶意打假”现象。这一提议迅速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我们不得不质疑:打假行为本身是否真有“恶意”之别?那些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分量不足的商家,他们的行为难道可以被定义为“善意”吗?从逻辑上分析,假冒商品的存在是打假行为存在的前提,打假是对制假售假行为的直接回应和抵制。因此,任何以打击假冒... 登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