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锐,男,1991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大冶市。

被告:程燕,女,1984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原告李锐与被告程燕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7日立案后。2017年12月29日,原告李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代理审判员蒋金凤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书记员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