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霍晓坤,男,1988年10月3日出生,汉族,现住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白庙村219号。

被告:广东佰嘉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红旗村宝中路3号五楼5023室。法定代表人:吴小刚。        

霍晓坤诉广东佰嘉药业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1月9日,霍晓坤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款  第十一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审判员王向南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赵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