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黄佩玲食品店:段淼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以(2017)津0116民初621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案,该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该案如期履行完毕,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执行员张洪春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书记员张华为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黄佩玲食品店:段淼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以(2017)津0116民初621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案,该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该案如期履行完毕,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执行员张洪春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书记员张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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