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如何判断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主观故意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川民再66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成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98号。 法定代表人:Ludovic,Frederic,PierreHOLINIER,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皓,上海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