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训刚与吉林敖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浙0282民初1217号之一 原告:吴训刚,男,1973年9月22日出生,汉族,住所四川省犍为县。 被告:吉林敖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敖东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齐宏军。 原告吴训刚与被告吉林敖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