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判决申请书 致广州互联网法院: 我司与陆倩红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作出终审判决,我司于2020年4月26日收到(2020)粤0192民初46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司于7日内履行判决,现该判决已生效,我司愿意在民事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内自愿履行其中给付金钱的义务—向原告退还130元。经我公司与贵院联系得知,原告未提供银行账户。在此希望原告提供有效银行账户或者其他有效方式,...